浙江:女子与丈夫“假离婚” 丧失遗产继承权
来源:央广网 原标题:宁波一女子与丈夫“假离婚” 丧失遗产继承权 央广网宁波8月26日消息(记者 杜金明 通讯员 周琼艳)为了规避国家二套房政策,宁波女子赵某与丈夫陈某“假离婚”,这期间二人购置一套房产,登记在陈某名下。陈某后来离世,赵某欲继承房产却被告知无继承权。 宁波市象山县公证处透露,近日,宁波象山县...
法律上对继承权的顺序是如何规定的
问: 法律上对继承权的顺序是如何规定的? 律师解答: 死者的配偶、子女(包括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养子女和扶养关系的继承子女)、父母(包括生父母、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)为第一顺序继承人;死者的兄弟姐妹(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、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、养兄弟姐妹、有扶养义务的继兄弟姐妹)、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。丧偶儿媳对公婆、丧偶女婿对岳父母,尽了主要赡养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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