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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某某诉唐某离婚纠纷一案判决离婚
2020-02-28 14:57:00
民事起诉状
原告:
班*
,女,汉族,
*
年
*
月
*
日出生,住址:重庆市云阳县。
被告:
唐*,男,汉族,
*
年
*
月
*
日出生,住址:重庆市云阳县。联系电话:*
诉讼请求
一、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原、被告离婚;
二、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原、被告之子
*
由原告抚养,之女
*
由被告抚养,直至年满18周岁;
事实和理由
原、被告于
2009
年相识,并于
*
年
*
月
*
日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。婚后于*年*月*日生育一子*,*年*月*日生育一女 *。近年来,双方感情破裂已经分居,被告承认跟离婚没什么区别且被告已经在微信上把原告拉为黑名单,夫妻双方感情已完全破裂,夫妻关系名存实亡,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,特向贵院具状起诉,请依法公正判决。
此致
重庆市*
人民法院
原告:
2018
年10月*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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